各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为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科创竞赛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校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奖励制度。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可获得的相应学分。从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学分。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班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学分获取情况。2019届本科毕业班为实行创新学分必修要求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班,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及时在创新网申请创新学分,统计学生的创新学分获取情况,包括已取得和预取得,做好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二、创造条件,精心给予学生更多选择。对于还未取得2个创新学分的毕业班学生,各学院要一一约谈学生,及时了解原因。要积极谋划,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学业竞赛、设立科创项目等多种方式,给予学生更多选择,确保不影响毕业审核。
三、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公示—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正式认定
四、时间节点
1. 学院上报统计情况:4月22日前
2. 学院审核公示创新学分:4月30日前
3. 学校认定创新学分:5月中上旬
五、联系方式
实验与电教管理科,钟杰,2181651,jwccxw@xmu.edu.cn
附件: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获取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
附件: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获取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