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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编辑:林智雄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各位博士后:

    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时间为201141日至4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员: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不含延期出站博士后)。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将优先推荐。

    2.申报材料:(1)每位申请人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封面用白色的羊皮卡纸)。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见附件2,均需原件,A4纸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3.其他要求:(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2)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报者还需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至bsh@xmu.edu.cn

    4)第49批面上资助和第4批特别资助不能同时申请,已经获得特别资助的也不得申报。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4.申报者请于44日将材料递交到人事处博管办。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表

附件3: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