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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林智雄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和会议精神,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正式启动。根据本年度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厦门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2010年度实际选派情况确定2011年选派计划,各校按照不超过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11的比例推荐,即:学校推荐上报多少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相应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人数。(厦门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留学院校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推荐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320日以后出生),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4.身心健康。

    5.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及正在境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不含短期学术交流人员)。

    6. 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研究生。符合国外院校的录取条件,并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期限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家及院校学制为准。

    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果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以提供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对于获得国外院校全额奖学金者,如果愿意接受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管理,也可以被纳入本项目中。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WSK、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学院出具的外语考核证明;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研究生院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鼓励并优先考虑双方导师具有合作研究课题或紧密科研合作的情况;一般不考虑研究生国内外导师为同一人的情况。

    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各项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详见“201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附件2)。

    所有材料均须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申请学费人员提交四份),每份材料请用长尾夹按顺序固定。

    五、申请、选拔工作进度安排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研究院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选派方案,并组织遴选、推荐工作。(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见附件3

    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分两批选拔。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 2010123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应确定候选人预选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具体要求:

    ①《厦门大学___学院(研究院)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预选拔名单一览表》(见附件4);

    ② 候选人预选名单应按两种类别,分别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③汇总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厦门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5)。

    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在12月27日下班前将《厦门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 2011224-28日,列入预选名单的候选人,应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所有材料用A4纸按顺序用夹子夹好,不用装订,不用曲别针。

    3. 201131-5日,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主要原则和评审标准(见附件6),组织评审后将院系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如下:

    ①《厦门大学___学院(研究院)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4);

    ② 推荐名单原则上须从1230前上报的预选名单中产生;

    ③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单可以根据获得录取通知书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④ 推荐名单应按两种类别,分别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4. 2011311日至318日,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要求,确定最终上报名单;组织被推荐人选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5. 2011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6. 20115月,教育部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 2011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二)2011年第二批选拔工作(视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主要选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2011515前,各学院、研究院完成选拔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

    2. 2011516日-20日,研究生院审核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人选。

    3. 2011521日-25日,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4. 20116月底前,教育部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5. 2010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录续派出。

    六、资助内容及派出管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从20109月起资助标准平均提高40%以上)。拟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各学院、研究院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留学人员回校工作。

    七、注意事项

    1. 为进一步保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外语水平,各单位在报送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单时须提交经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认可的外语水平合格证明(详见附件6,将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各个国家对外语成绩的要求各不相同,一般需要提供WSK/TOEFL/IELTS 成绩,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3. 对国外接受单位及导师的要求: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师从一流导师。港、澳、台不属派遣范围;留学单位包括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和实验室,国别不限;同一国外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内接受留学人员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少于三名;如国外导师同时为国内高校特聘/客座教授或国内外导师为同一教授时,不建议作为本项目留学人员的国外导师;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将对外方导师的资质水平进行评估。

    4. 已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学年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5. 学费应由国外留学单位(导师)提供(或免除),不能由国内单位、导师或学生本人负担。

    6. 国外大学受理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的时间大多数是每年1231日之前,请有志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抓紧时间联系国外导师。

    7. 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时,邀请信、入学通知书须为原件的复印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电子邮件。

    8. 在选择出国留学国家时,提请大家注意不要只热衷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瑞典、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日本、加拿大等国的世界著名大学,学术水平很高,且容易免学费、容易签证。

    八、其他说明

    1.有关本项目的通知、规定、表格及其他参考材料,请留意研究生院“厦门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网”(http://yjsy.xmu.edu.cn/lx/index.asp)。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3.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建中,2186259E-Mailyjsy@xmu.edu.cn

    各学院、研究院应以“一流院校、一流导师、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选派计划和选派标准,积极利用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并发动导师、辅导员,指导和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附件:1. 厦门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名额分配表

     2. 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3. 2011年厦门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4. 厦门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5. 各单位选拔推荐候选人的主要原则和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