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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编辑: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  行)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厦大研[2008]12号)与《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6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支持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和科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公平合理、项目简明、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定《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正式注册在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单考等在职研究生;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崇尚科学,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第三条:为推进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采取以量化评分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素质综合测评是评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由基础分与科研竞赛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由德育分与智育分构成,计算办法为,德育分占15%,智育分占85%,分值精确至百分位;科研竞赛分为额外奖励加分,在基础分上直接累加,不封顶。

第五条:德育分(占15%)。

研究生日常综合表现占15%,包括研究生所承担的社会工作,参与校、院组织的各种活动等方面的积分。分数统计由研究生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计。

算分公式:日常表现分累加分数第一的同学取得日常表现分的满分,第二名以后,以第一名同学的积分为参照排名计算得分,举例如下:

第一名,假设积分50分,得智育满分15分;

第二名,假设积分48分,得智育分为48/50×15=14.4分;

第三名,假设积分45分,得智育分为45/50×15=13.5分;

依次类推。

1.讲座及学术性报告

学生每学期必须至少听5场专业学术讲座,未达到要求者,奖学金以降等计算,每增加1场加1分,最多加10分 (学年满分20分)。

校、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由院研究生会学术部负责考勤。学院教师组织的讲座,依教师要求,既可由院研究生会学术部负责考勤,也可由教师自行考勤,而后将听讲座的名单送院研究生会学术部。

2.社会活动表现得分

积极参与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1次加1分,由负责组织活动的部门或班长提供名单。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报告加1分,社会实践个人受到院表彰追加1分,受到校团委或更高级别表彰追加1分,集体表彰所有成员加分不可超过相同级别个人表彰的一半,集体和个人均受表彰不累加。其他有特别贡献或事迹特别先进者,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酌情加分。

社会工作加分:此项加分用以奖励尽职承担社会工作的同学,任职时间需在三个月以上,身兼多职者计第一职务加分,第二职务最高加该职务分值的一半。担任职务但工作不称职的不能取得加分。此项加分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学生干部的总结材料和实际工作表现来审核加分,办法如下:

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 08

院研究生会、团总支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06

研究生会干事,班委,党支部委员,团支委等            03

在学院或学校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       03

3.文体活动分:

积极参与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活动级别由院学生工作组界定。

凡参加校级以上的体育、文艺比赛每项加1分,获得名次的再加分,第一、二名(一等奖)加5分,第三、四、五名(二等奖)加4分,第六、七、八名(三等奖)加3分。属集体名次的活动(如球赛、合唱等)按所获名次加分的一半给该项目完成者加分。

凡参加校运会比赛(若认真参赛,不论是否得名次,每项加1分),获得名次的再加分,所加分为该比赛结果对学院的贡献分乘以15%。属集体名次的活动(如接力等)按所获名次加分的一半给该项目完成者加分。

凡参加院系组织的体育、文艺比赛每项加0.5分,获得名次的再加分,第一名(一等奖)加3分,第二名(二等奖)加2分,第三名(三等奖)加1分,鼓励奖加0.5分。属集体名次的活动(如接力、球赛、合唱等)按所获名次加分的一半给该项目完成者加分。

已报名参加校院级文、体比赛,本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参赛者,一次扣1分,最多扣3分。

4.受学院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受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5.如有其它需加分的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院学生工作组讨论后酌情加分。

第六条:智育分(占85%

智育分即课程分,占85%。一年级的课程成绩依据一年级学生所修课程成绩评定。各课程成绩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将该课程班级中,期末成绩原始分的最高分视为100分;其余成绩为该成绩的原始分除以该课程班级的最高原始分,再乘以100。学生总成绩为各科的换算后的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进行计算。原始分为优,优-,良,通过或合格分别视为90858075。再按上述规则进行计算。年终学科成绩有不及格者,奖学金以降等计算。

二年级的课程成绩分,依据二年级学生的中期报告,由评奖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科研成果分

    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及其下属单位。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论文分数= ,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

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

SCIEIISTP收录,但尚未列入JCR分区的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

发表在其它二类核心刊物上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权重因子为5

合作因子计算方法:合作因子=1/论文署名作者数。

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作学术报告的,加5分。

    3.其它成果计分方法

研究生参加学术、学业竞赛(含论文),由评奖委员会确定级别,(主要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按以下办法计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分、4分、2分。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分、2分、1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表彰,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累加。

4.有关规定: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定。科研成果分的计算区间为申请奖学金的截止时间,论文以接收函为准。

    第八条:评奖程序。

1、在研究生入学的第二学年,由学院按学校发布的评奖通知,公布各专业奖学金分配名额。

2、研究生个人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博士研究生按四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按三等奖学金评定。

3、以各专业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规定名额进行预评,预评后将奖学金名单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4、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第九条:本《细则》若与学校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8797威尼斯老品牌

                                       2009年3月2